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辰安科技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791,291 股,发行价格为 20.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418,856,946.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 元(不含增值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 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8180 号)。公司
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 元(不含增值税),合
计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 元(不含增值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6]38355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8355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 集资金 额
金额
AI+公共安全
智脑项目
公共安全智能
装备研发及产 22,580.75 16,953.18 16,953.18 0.00 0.00
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债务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0.00 0.0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8355 号),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 12,675,210.03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的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864,037.74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不含
项目
含税) (不含税) 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0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220,000.00 1,098,000.00 1,098,000.00
律师费用 1,037,735.85 566,037.74 566,037.74
股票登记费 65,840.84 0.00 0.00
印花税 351,633.34 0.00 0.00
合计 12,675,210.03 2,864,037.74 2,864,037.7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
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6年9月17日,本次募集
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2,675,210.03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
行费用2,864,037.74元(不含增值税),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金额为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8355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辰
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截至2026年9月17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单增建 周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