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国
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新点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
划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
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4,000,425,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3,827,268,179.49 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92,726.82 万元
累计投 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入进度 使用状态时
(%) 间
基于 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86.39 2024 年 5 月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100.56 2023 年 5 月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92.25 2023 年 12 月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90.03 2023 年 12 月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73.29 2024 年 5 月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98.39 2023 年 12 月
募集资金使用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82.59 2024 年 12 月
情况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83.32 2027 年 6 月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88.33 2025 年 12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
AI 驱动的三码融合软件开发新范式关键技术研
究项目
AI 大模型赋能新一代造价算量关键技术研究及
产品化落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6.35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
发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
□是 √否
项目实施
注:累计投入进度是依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累计投入数据计算。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决议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或“张家港农商行”)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
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
《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新点软件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非关联方自
具体情况如下表:
现金管理类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序号
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750.29 26,3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3,6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06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1206.46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5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6,3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3,700.00
注: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张家港农商行不再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故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
以公司审议通过的非关联交易项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5 亿元
列示。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九)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
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超募资金)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属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
会计核算。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昕 李 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