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5 00: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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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6-07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
                        (公告编号:2026-076)。
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并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宿城区低空全域智慧运营体系设备采购及
配套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发包人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正式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总金额为人民币 14,888.20 万元(含
税),与中标金额一致。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00575350597U
成立时间       2011-05-13
住所         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 9 楼 901 室
法定代表人      曹军
注册资本       210,574.5 万元人民币
           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研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
           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机
           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工程及建筑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
经营范围
           筑材料销售;建筑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宿迁市宿城区国有资产运行监测中心持有宿迁宿城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
           宿迁宿城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股权结构
           司 100%股权;
           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方、甲方:江苏众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联合体。
  (1)项目名称:宿城区低空全域智慧运营体系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宿城区
  宿城区域内智联网基础设施、低空起降设施、低空智慧大脑一体化平台、低
空应用场景等。
  项目实施期限:总建设工期 24 个月,合同签订生效后 18 个月内完成各个分
项建设并投入整体试运行,试运行时间 6 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组织终验。(因甲
方提供实施条件影响导致工期延迟的,经甲方同意允许顺延)。
  免费维护期:本项目免费维护期两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人民币 148,882,000 元(大写:壹亿肆仟捌佰
捌拾捌万贰仟元整)。
  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数量以甲方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
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应、材料费(含辅材)、实施人员的
人工及差旅费、软件开发/部署/实施、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水电费、调试、
测试、验收、保险、培训、税费、维修质保、免费维护期的技术服务费、利润、
管理、维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功能完善、
故障排除、软件升级、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免费维护期的技术服
务费)、价格波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已包含在合
同价内。
  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加合同总价以外的项目,乙方实施前须递交
书面申请(含单价、数量、原因),经甲方、监理单位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价
格以甲方审计结果为准。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等额预付款担
保,采用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发出采购需求,按实际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后
付至已完成金额的 6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已完成金额的
性付清。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
绝付款。以上各节点付款不含暂列金,不含租赁费,涉及租赁部分的费用由甲方
逐年支付。
  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履
行上述合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本项目落地实施,是公司“低空经济+农业”双轮驱动战略的关键落地举措,
本项目将推动公司低空生态能力建设及运营业务在江苏省内的区域化落地,并将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低空经济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后续在全
国拓展同类业务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五、风险提示
性,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最终结算金额以经审计
的结算金额为准。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存在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全
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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