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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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9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791,291 股,发行价格为 20.33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418,856,946.0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5,210.03 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6,181,736.00 元。扣除承销费(不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已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天
(天职业字[2026]38180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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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
AI+公共安全智脑项目 36,420.51 28,129.96 28,129.96
公共安全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6,802.56 96,802.56 95,535.03
合计 155,803.82 141,885.70 140,618.17
三、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
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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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
织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等;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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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
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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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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