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 2026-060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众华”)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由上海众华沪银会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 陆士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6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34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18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52,237.7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6,775.78 万元
客户家数 83 家
(含 A、B 股)审 制造业(55)、房地产业(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涉及主要行业
计情况 术服务业(5)、建筑业(3)、批发和零售业(3)等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浙江尤夫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
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2)苏州天
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生效
判决。
众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行政处理(含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惩戒(含自律监管措施)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处理(含监督管理措施)16 次、自律惩戒(含
自律监管措施)5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亮亮,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倩,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众华执业;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亮亮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
因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
计项目,被予以监管警示。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斯奇、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