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归属涉及的 8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激励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
象办理 31.562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