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4 21:05: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汪建先生、副董事长牟峰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刘健先生
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牟峰先生、余德健先生、刘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牟峰先生、余德健先生、刘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
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若考核期
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口径调整;
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牟峰先生、余德健先生、刘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以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沿港社
区北山道 146 号北山工业区 11 栋 2 楼,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召开公
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将于 2026 年 10 月
议中心 419 会议室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大智造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