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即 202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登记表》。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的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自查期间,共有 6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其中 4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结合公
司筹划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4 名内幕信息
知情人(包含 2 名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
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
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
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
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后,经
公司核查并根据前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的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有限,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
间、最终激励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
资行为,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
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 85 名拟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83 名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
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其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
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
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为确保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2 名拟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后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权益的资格。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
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
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
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