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洛轴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洛
轴股份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3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4,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9,1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158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合计 188,800.00 180,000.00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三、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
“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28,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9,200.00 万
元,计划建设期为 2 年,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厂区新建高铁轴承生产示范线,项
目实施主体为洛轴股份。
为了确保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加快业务发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募投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00.00 万元对
“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投入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22,300.00 万元。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旨在确保项目高
质量落地,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及行业发展趋势。
“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 项目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 28,000.00 19,200.00 22,300.00
四、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投入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建设内容
以及投资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情形,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
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列车转向架
轴承开发及应用”增加募集资金投入,增加投入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
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高速列车转向架轴承开发及应用”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