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华菱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50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3,926,432股,发行价
格为11.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899,990.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05,402.2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094,58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3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资 截至期末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投资进度
调整后拟投资 截至期末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投资进度
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
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
缆生产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
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
升建设项目
合计 146,486.91 121,109.46 66,413.35 54.84%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计划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为目的高
风险投资行为。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通知存款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通知
存款金额、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募集资金专户、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行审计。
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
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全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
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峰 姚伟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