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华菱线
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50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3,926,432股,发行价
格为11.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899,990.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05,402.2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094,587.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3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1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资 截至期末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资进度
调整后拟投资 截至期末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资进度
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
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
缆生产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
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
升建设项目
合计 146,486.91 121,109.46 66,413.35 54.84%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有序推进中,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
据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计划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6年9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9月30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根据
上述决议,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
施,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
(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
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
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
时披露。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公司募
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实际
循环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峰 姚伟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