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9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 3,000 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追认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
(公告编号:2026-081)。
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当
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
业务额度,预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限于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
沥青等。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投机为目的交易,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
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技术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基本情况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
业务额度,预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由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由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
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不限于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
沥青等期货品种;
构批准、具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场外
衍生品交易。
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金。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已经 202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品种的价格
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在实施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将进行
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
风险。
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套期保值失败。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建立系统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可能出现
的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
相关风险。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授
权管理、执行流程和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控制。
最大程度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业务相关性高的品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及时评估套保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在决策小组的管理下执行应急措施。
况进行定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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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