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7083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
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9.5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452,708 股的 0.53%;其中首次授予 87.90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05,452,708 股的 0.43%,首次授予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7%;预留 21.6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 205,452,708 股的 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3%。
(3)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44.6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24 人,预留授予 1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包含了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均为公司业务骨干、技
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7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a)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对应考核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 公司层面归属比
年度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50% 长率不低于 30% 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二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100% 长率不低于 60% 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三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150% 长率不低于 90% 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b)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对应考核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 公司层面归属比
年度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一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100% 长率不低于 60% 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二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150% 长率不低于 90% 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3 年 度 营 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以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收入、净利润为基
第三个归
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收入或净利润增 收入或净利润增
率不低于 200% 长率不低于 120% 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
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
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4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 年 8 月 10 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3)。
(3)2024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
告编号:2024-050)。
(4)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6)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7)。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7)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
关文件。
(8)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
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告编号: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
授予日期 股票剩余数量
(调整后) (调整后) 数
(调整后)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调整后) (调整后) 数 股票剩余数量
注释 1:(调整后)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
整,因此本公告中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后)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注释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42.336 万股(调整后),实际预留授予 41.79 万股(调整后)限
制性股票。剩余 0.546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首次授予部分
归 属 归 归 归 属 归属数 归 属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
期次 属 属 价格 量 后 剩 因 属价格及数量的调
人 日 余 有 整情况
数 期 效 数
量
第 第 2 202 65.0 33.868 73.83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公 司 2024 年 半 年
一 一 4 5 年 5 元/ 8 万股 6 万 个归属期的激励对 度权益分派及 2024
个 批 人 9月 股 股 象已获授予但因考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归 次 30 核原因不能完全归 施完毕,授予价格
属 日 属的部分限制性股 由 93.94 元/股调整
期 票 15.3552 万股, 详 为 65.05 元/股,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9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交 易 所 网 站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柏楚 )披露的《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作废公司 公司关于调整 2024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计划授予数量和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予价格的公告》 (公
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32)
告编号:2025-037)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3.784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241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9 月 7 日至 2027 年 9 月 3 日。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权激励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
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
期限要求。
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于 10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计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2026]200Z2953
于 6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90%。以 21.96 亿元,较 2023 年增长 56.0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净利润 11.31 亿元,较 2023 年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象共 24 名,其中 4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
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评级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该 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
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8906 万股,不能
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 归属的 3.4574 万股作废失效;19 名激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 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 B,个人层面归
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属比例为 80%,该 19 名激励对象第二
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归属期 可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考核评级 A B+ B C D
股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
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40%,该 1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性股票数量为 0.2822 万股,不能归属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的 0.5998 万股作废失效。本次不能归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 17.9010 万
例。 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24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至 2027 年 8 月 24
日。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条件。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权激励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
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
期限要求。
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
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于 10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 计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2026]200Z2953
于 6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90%。以 21.96 亿元,较 2023 年增长 56.04%,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净利润 11.31 亿元,较 2023 年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 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
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象共 9 名,其中 3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评级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
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 该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966 万股,不能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 归属的 0.8154 万股作废失效;6 名激
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 B,个人层面归
归属的股份数量: 属比例为 80%,该 6 名激励对象第一
考核评级 A B+ B C D 个归属期 可归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个人层面 6.8275 万股,不能归属的 3.8405 万股
归属比例 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全部授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予的 7.84 万股作废失效。本次不能归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 12.4959 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股。
例。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9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7083 万股,
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序 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万股)(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号 (万股)(调
整后) 总量的比例
整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
理
副总经 19.20%
理
项目执
行总监
财务总 19.20%
监
董事、
术人员
小计 73.50 14.9587 20.3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 励 的 其 他 人 员 ( 19
人)
小计 98.7840 18.8255 19.06%
总计 172.284 33.7842 19.61%
(二)预留授予部分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序 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万股)(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号 (万股)(调
整后) 总量的比例
整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无
小计 0 0 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
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33.9500 8.9241 26.29%
激励的其他人员(9 人)
小计 33.9500 8.9241 26.29%
总计 33.9500 8.9241 26.29%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33 名激励对
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部分 24 名及预留授
予部分 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
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预
留部分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至
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
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
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
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