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4 证券简称:五新智能 公告编号:2026-187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
购》的相关规定,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09)。截至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484,317 股。现
公司拟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84,317 股股份予以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216,904,891 股 变 更 为
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股 216,904,891.0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216,420,574.00 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