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4 0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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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6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医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亿帆”)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保证合
同》,同意为合肥亿帆向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
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合肥亿帆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
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2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肥西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叶依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
品进出口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
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
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低温仓
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0,029.49    238,491.32
负债总额              158,636.39    165,103.89
净资产               71,393.10     73,387.43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8,665.24    95,094.64
利润总额               2,801.69      2,631.87
净利润                2,137.37      1,994.33
  合肥亿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最高担保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
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
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合肥亿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
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合肥亿帆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49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56.02%,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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