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依股份”或“公司”)于
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
司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依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80 亿元(含)的担保,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对于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公
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北依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担保,
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到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公告编号:2026-048)。
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为了确保《授信协议》的履行,
公司于同日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向招商银行天
津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3,000 万元。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高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捷高新区火炬大道 22 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依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河北依依 100%的股权。截至公告披
露日,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7,695,047.07 647,626,944.46
负债总额 486,382,898.22 491,742,812.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86,382,898.22 491,742,812.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41,312,148.85 155,884,132.23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8,722,566.03 330,031,574.20
利润总额 64,753,233.26 17,916,528.90
净利润 51,068,282.29 14,571,983.38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河北依依资产总额为 64,762.69 万元,净资产为
经审计)。
经核查,河北依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部分;
(含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应授信申请人申请开立的以第三方为被担保人的保函)/
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票据保付、提货担保函等付款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
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以及为授信申请人所
承兑商业汇票提供保贴所形成的授信申请人对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的债务;
权(或基于授信申请人签发的债权凭证/无条件付款承诺而享有的债权)及相应
的逾期违约金(滞纳金)、迟延履行金,及/或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以自有资金或
其他合法来源资金向授信申请人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收购款及相关保理费用;
对外付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委托境外融资或跨境贸易直通车等跨境联动贸易融资业务时,依据具体业务文本
约定为归还联动平台融资而做出的押汇或垫款(无论是否发生在授信期间内)及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他分支机构向受益人转开信用证的,该信用证项下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履行开证行
义务而为授信申请人垫付的垫款及因该开证所发生的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债务本
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行所负的全部债务;
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
一切相关费用。
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
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招商银行天津
分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招商
银行天津分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
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
费用等(具体以第 4.1 条所述各项范围为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
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
围。
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
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
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
偿所欠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
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
起诉讼。
议。本保证人同意在收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
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须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出具任何
证明及其他文件。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本保证人接受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索
偿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
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本担保人进行催收。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保证人为自然人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包含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的额度)为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