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10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49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243,615,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5,875,000 股,
下同)的 29.298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 人,其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239,153,211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投 资 者 共 241 人 , 代 表 股 数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总表
,246 539% 507 17% 44% ,865
购价格的议案》 况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 总表
,411 811% 707 44% 45%
的议案》 况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总表
,411 941% 707 97% 0 62%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况
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李福忠、谢昌贤、王月
清及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共持有股份 10,098,865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赫志和袁飞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