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8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部分回购 A 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回购用途,由原计划“回购
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69)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回购 A 股股份将导致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此通知本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
本公告的“本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本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本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可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申报债权。具
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1)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 2 号中集研发中心
(2)申报时间:2026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7 日(工作日 9:30-11: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峰
联系电话:(86)755-26691130 转 集团财务管理部 张晓峰
电子邮箱:GJT_zqtzjs@cimc.com
邮政编码:518067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本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