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1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对
本次担保金额 29.05 亿元
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 49.40 亿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亿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
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景旺”)
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
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珠海景旺柔性”)、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景旺”)、景
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景旺电子科技(赣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支行
(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龙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以下简称“广
发银行河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了综合授信业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前述授信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
担保情况如下:
保证 担保金额 保证
贷款银行 被担保人
人 (亿元) 方式
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龙川景旺 5.10
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 江西景旺 0.95
广发银行河源分行 龙川景旺 1.00
连带
深圳
责任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珠海景旺柔性 景旺 1.00 保证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香港景旺 6.00
珠海景旺、赣州景旺、江西景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柔性、 15.00
(注)
香港景旺
合 计 29.05
注:本次签署的担保范围还包括公司为珠海景旺、赣州景旺、江西景旺、龙川景旺、珠海景
旺柔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原已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
有未清偿的债务。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后,原已签订的前述保证合同将不再发生新增业务,直
至原已签订的保证合同下的所有未清偿的债务结清后终止。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
贷款及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
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9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为子公
司在银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担保期限按
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 2026 年度授
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
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为子
公司在银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担保期限
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22 日、2026 年 9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
款及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景旺电子
请增加 2026 年度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1)、
《景旺电子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卓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258163828X3
成立时间 2011-09-22
注册地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
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
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
经营范围 制造及销售,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电
子产品用材料制造及销售,碱式氯化铜、氢氧化铜、氢氧
化锡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6,336.28 711,688.6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52,045.80 347,464.27
净资产 314,290.48 364,224.34
营业收入 306,125.79 524,150.29
净利润 29,139.99 77,076.73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75%,香港景旺持股 25%
法定代表人 刘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00789441726Y
成立时间 2006-06-13
注册地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河源龙川产业园区宝龙大道 9 号
注册资本 3,7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9,354.53 721,187.0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96,454.53 331,395.38
净资产 402,900.00 389,791.63
营业收入 303,658.31 604,994.54
净利润 11,497.81 22,067.33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卓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MAC9LBWF8N
成立时间 2023-02-20
注册地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大道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
经营范围
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
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
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8,317.26 179,673.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50,977.09 121,948.89
净资产 57,340.17 57,724.10
营业收入 51,707.49 54,572.08
净利润 -650.13 -3,740.40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邓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17X41G
成立时间 2017-08-21
注册地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大道 801 号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
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
经营范围
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门
规定的除外)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85,682.98 497,943.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66,506.85 274,282.05
净资产 219,176.13 223,660.98
营业收入 142,899.46 217,380.95
净利润 -6,146.55 -10,892.69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51%,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法定代表人 邓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761556281B
成立时间 2004-04-19
注册地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园富山二路 1 号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84,772.85 79,992.35
负债总额 43,218.53 40,358.16
净资产 41,554.32 39,634.19
营业收入 40,252.83 85,661.76
净利润 1,920.13 2,361.76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商业登记号码 53831876
成立时间 2011-02-24
香港新界火炭坳背灣街 34-36 號豐盛工業中心 B 座 10
办事处地址
樓 1005-06 室
注册资本 1,266.4 万美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及其他电子电器产品的贸易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3,682.00 368,006.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59,606.67 221,065.79
净资产 164,075.33 146,940.95
营业收入 334,325.10 585,803.79
净利润 8,420.37 15,748.86
(二) 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江西景旺、赣州景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香港景旺均为公司直
接或间接合计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柔性为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
公司。
(三)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上述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龙川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9 年 9 月 22 日期间(包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5.10 亿元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龙川
支行依据与债务人龙川景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
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
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
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龙川景旺的债权。
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
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
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龙川支行根
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
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
银行龙川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
自工商银行龙川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
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龙川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
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被担保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9,500.00 万元。债权人自 2026 年 9 月 22 日
起至 2029 年 9 月 21 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
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
间为最后一期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自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
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广发银行河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2026)
河银综授额字第 000079 号-担保 01)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河源分行和债务人龙川景旺签订的编号为(2026)河银综授额字第
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
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
有应付费用。
(编号:2026
(四)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圳中银南保字第 00120 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之间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至
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 亿元。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
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
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
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编号为 755XY260826T000019 的
《授信协议》
(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
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6.00 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
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
关费用。
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六) 公 司与 宁 波银 行 深圳 分 行签 署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同 》( 编号 :
被担保人:珠海景旺、赣州景旺、江西景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柔性、香
港景旺
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珠海景旺
柔性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15.00 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具体业务币种与前
述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
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及因
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
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
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两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两年;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
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
年。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在本
合同及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
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第
五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
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23.45 亿
元,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有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9.40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79%。
公司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
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