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
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4)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
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
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5)安永华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65.0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62.84 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 16.93 亿元,包含
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4 亿元。2025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6.1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翀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婧瑶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士杰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6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8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不
含税)。2026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
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
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会议,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