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6-051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 座 15
楼第一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利伟先生因公出差,经过半数公司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邱福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0 人,代表股份 529,899,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0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86,584,91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7 人,代表股份 43,314,44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46%。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关于《2026 总表决情况 527,066,159 99.4653% 1,711,700 0.3230% 1,121,500 0.2116%
年度中期利
案》的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明明、张晓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