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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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6-071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魏国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
提名,拟聘任刘宇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6-075)。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2026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业务团队的稳定性,保证业务长期稳健发
展,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力键为公司核心员工。上述提名尚需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
和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80)。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拟认定的核心人员为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其一致行
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相应地拟定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针对公司实施的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做相应的调
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协议书》;
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交易所提出申请行权、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在权益完成授予登记前,将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额度分配给
其他激励对象;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魏国锋的儿子魏力键先生,关联董事魏国锋及
其一致行动人何日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8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
  (四)《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
次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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