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
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独立董事。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件和《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22 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 66.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3.5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