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22:06: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6-03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次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
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进行表决。
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
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
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6.14 元/股。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
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
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
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
围绕“高性能 GPU+边端侧 AI SoC”双轮驱动战略,重点开展高性能 GPU 芯片
及其他芯片等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通过吸引和留住芯片核心技术(研发)人员
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充分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的有机结合,促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的基础上,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
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曾巧巧为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曾巧巧为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曾巧巧为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景嘉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