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三未信安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
(证监许可〔2022〕2091 号),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8.8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995.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909.05 万元(不含增值税
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086.4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98”《验资
报告》。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50,995.4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7,086.41 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 96,743.2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6 年 6 月 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合计 40,343.21 36,861.60 /
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29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 96,743.20 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 96,010.00 万元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82.67 万元(截至 2026 年 9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月 22 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公告编号:2022-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9,000.0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拟收购北京江南天
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000.00 万元购买北京江
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9,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
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96,743.20 万元,本次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482.67 万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包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3.60%。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
使用完毕,公司将按照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
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482.67万元(截至2026年9月22日,包
含扣减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转结的超募资金剩余金额
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
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
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的
取得日期为2022年11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文淘 李 蕾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