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6-4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9月成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奥腾博睿股权结构如下:公司持股51%;长春富维集团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维股份”)持股29%;宁波华翔启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持股15%;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旗智创新中心”)持股5%。
旗智创新中心拟将其持有的奥腾博睿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000万元)转
让给华翔启源。鉴于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出资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
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该部分股权对应的1,000万元实缴出资义务及相应股东
权利由华翔启源承继。
根据奥腾博睿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作为现有股东,对上述股权转让享有优先
购买权。公司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华翔启源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华
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100%的公司,同时公司董事周
晓峰先生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华翔启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公司放弃本次奥腾博睿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奥腾博睿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化产业园综合办公楼 204 室
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贷款、保险、投资等需办前置许可类信息);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技术检测;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制造新能源汽车控制系
统产品、智能网联汽车控制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孵化器运营;产业园运营;会
务会展服务;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
等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6.79 0
净利润 -324.23 -94.82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7.90 1,202.65
负债总额 64.10 73.66
所有者权
益总额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旗智创新中心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楼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72.08 2,998.92
净利润 -1,063.48 -641.49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06.82 10,490.81
负债总额 7,970.30 10,695.78
所有者权
益总额
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股 100%的公司,同时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在宁波
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华翔启源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
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
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
动机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紧固件制造;航
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富奥股份 51% 51%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富维股份 29% 29%
华翔启源 15% 20%
旗智创新中心 5% —
合计 100% 100%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奥腾博睿于2026年9月成立,旗智创新中心拟转让的奥腾博睿5%股权对应的
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自股权转让完成之
日起,该部分股权对应的1,000万元实缴出资义务及相应股东权利由华翔启源承
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旗智创新中心本次拟转让其所持奥腾博睿 5%股权,系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对业务布局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本次交易仅涉及合资公司少数股
权在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改变
公司对奥腾博睿的控制权,奥腾博睿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一段时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6 年 1-6 月,公司与华翔启源及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
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 698.25 万元。本
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至今,公司与华翔启源及其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
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数额为 1,646.46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放弃对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改变公司对
奥腾博睿的控制权,奥腾博睿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
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公
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