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2 22: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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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3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
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
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0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战略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71.134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4.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 995.89 万元。公司合计募集资金 8,908.69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合计 7,895.62 万元。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1 年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1〕20000080151 号”“华兴验字〔2021〕200000801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及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用途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正常履行。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广咨国际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资咨询集团股份                    755937502610520   18,159,407.63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募投项目的历次变更及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
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
投资 9,019.62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7,895.62 万元,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投资。
项目围绕工程咨询、工程造价、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核心业务的数
字化转型和咨询服务能力提升展开。项目原定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
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
下,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设备购置费由 755.00 万元调减至 485.00
万元,软件购置及开发费由 6,310.62 万元相应调增至 6,580.62 万元,总投资额
不变;同时,鉴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组织及人才保障、数字化场景进
行了持续深化和优化,项目实施进度出现一定延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东广咨国际
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五、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已实施
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
         募集资金计划                           投入进                     节余金额(含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入扣除手续
           投资总额                             度                      利息收益)
                                                    费净额
咨询业务能
力提升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815.94 万元(含利
息收益净额 381.58 万元),从各费用类别看,节余主要来源于软件购置及开发
费中的外购软件费与咨询服务费、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具体如下:
   一是部分系统开发模式由外购为主调整为自研为主。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
数字化转型进程推进,部分核心系统的外部服务商能力无法有效支撑快速迭代需
求,公司组建了大数据中心、数字造价部(BIM 中心)等自研团队,相应系统功
能以自主开发和内部迭代方式实现,减少了对原计划外购软件及外包开发服务的
资金需求。二是部分系统统筹建设避免了重复投入。比如知识管理系统与数字智
库、大数据中心已建成的资源库、检索查询功能存在重合,依托现有系统统筹完
善,上述安排避免了系统间功能重复建设和数据孤岛,相应节约了外购软件投入。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合理、节约原则,通过市场比价、商务谈判等方
式控制各项开支,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等科目实际支出均未超出预
算,仅装修工程动用少量预备费 13.70 万元,涨价预备费因投资价格指数按零计
算未发生支出。
  该项目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系统建成后依托公司现有业务团队和运营体系运
行,未新组建独立生产运营单元,未实际发生铺底流动资金投入。
  项目前期论证及立项工作依托公司现有管理体系开展、相关管理费用已在公
司日常费用中归集、职工培训与办公资源配置利用公司现有基础,未再以募集资
金单独列支。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
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咨询业务能力提升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815.94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实际金额以资金划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
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合理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既定用途和项目建设方
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咨国际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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