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 棒杰 公告编号:2026-09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人
载明金额为准)
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工业
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6)苏0591执4771号《执行裁定
书》、(2026)苏0591执4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
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5)
,因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棒杰新能源”)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处贷款出
现违约情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就上述逾期贷款事项
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 2025年9月17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
公司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2),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达成调解,并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5民终15797号《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6)苏0591执4771号《执行裁定书》、
(2026)
苏0591执4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其中(2026)苏0591执4771号《执行裁定
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8330461.89元。
二、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根据(2026)苏0591执4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法院冻结了下属子公司
棒杰新能源对本公司享有的应收债权(以48,214,847.04元为限),
(2026)苏0591
执47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主张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向本院申
请冻结。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
债权,以48214847.04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三年,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计算。
二、在冻结期间,第三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向被执行人棒
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偿上述债务,也不得擅自处分该债权。若第三人擅自向
被执行人履行,造成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外,本院将依法追究第三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法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
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6年9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案件具体执行情况尚不确定,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依
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