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70,017,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6.5652%(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029,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4,27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49,89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3,029,64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0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票数 表决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选举票数 比例 果
选举汪小明先生为第三届董 总表决情况 69,944,970 99.8971% 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207,470 98.3158% 当选
选举王学钊先生为第三届董 总表决情况 69,944,920 99.8970% 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207,420 98.3146% 当选
选举刘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 总表决情况 69,944,919 99.8970% 当选
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207,419 98.3146% 当选
选举李辉志先生为第三届董 总表决情况 70,044,925 100%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307,425 100% 当选
选举胡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 总表决情况 69,944,967 99.8971% 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207,467 98.3157% 当选
选举李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 总表决情况 69,944,916 99.8970% 当选
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4,207,416 98.3145% 当选
注 1:上表中“比例”指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涯、梁清越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书》。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