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
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
《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
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
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同时,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广东豪鹏在农业银行的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与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同时,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惠州豪鹏在农业银行的债权最高
余额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
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38 号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
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
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8,040.19 729,738.46
负债总额 532,552.47 631,754.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061.17 92,053.49
流动负债总额 463,885.97 533,422.66
净资产 95,487.73 97,983.96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6,804.29 217,591.15
利润总额 1,162.75 1,728.18
净利润 2,409.33 2,464.84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8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
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
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惠州豪鹏 2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惠州豪鹏 8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6,806.68 269,030.90
负债总额 231,370.33 178,178.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100.00 11,920.00
流动负债总额 213,330.89 163,484.65
净资产 85,436.35 90,852.60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4,086.91 101,759.61
利润总额 14,772.82 4,946.89
净利润 13,616.94 4,960.55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为广东豪鹏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务人为惠州豪鹏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700,00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34,0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5 年
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39,333.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68.18%。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