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及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相关担保协议或合同签署等事宜,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授权期
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的融
资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
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
保证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
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
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4,771.43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4.23%,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3%;公司及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