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 :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3262 债券简称:神宇转债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原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任凤娟女士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经营发展及个人自身原因,任凤娟女士申请辞去董事长
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但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凤娟女士董事长原定任期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相关规定,任凤娟女士辞去董事长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任凤娟女士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的交接,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任凤娟女士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任期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凤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110,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83%,分别持有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宇投资”)、
江阴市港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汇科技”)9.37%、98.67%的股权,
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分别持有公司 12.941 万股、59.21 万股股份;其配偶汤建
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7,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其子女汤晓楠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2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9%,除前述已披露
情形外,任凤娟女士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凤娟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任凤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任
凤娟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以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长任凤娟女士已辞去董事长职务,且不再担任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汤晓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汤晓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汤晓楠女士原任公司副董事长,本次当选董事长后,不再担任副
董事长职务。(汤晓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本次任职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汤晓楠女士深度了解公司发展历程、核心经营业务及行业趋
势。汤晓楠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与日常经营管理作出的审
慎合理安排,有助于统筹推进经营决策落地,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
公司长期发展。
在独立性保障层面,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能够依法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
监督与制衡职能,确保本次任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同时,《公司
章程》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得以任何方式
占用公司资金。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董事长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汤晓楠女士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汤晓楠女士简历
汤晓楠,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
历,高级职业经理人,荣获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曾参加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创
新及全球领导”课程,2024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黎元新能源科技(无锡)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江阴市
港口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汤晓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24,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6.59%,与控股股东任凤娟系母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汤建康系父女关
系,除上述情况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