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 三房 公告编号:2026-105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路 1 号三房巷办公大楼
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022,663,12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票(不
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数量为 29,760,000 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2,903,120 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邹杰先生主持召开,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179,985,342 99.9041 2,552,450 0.0802 499,500 0.015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泽惠、王金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