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2 1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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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7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1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路 100 号绿地中央广场 10 幢 24 层)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1 人,代表股份 264,778,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0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2,022,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1.7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32,756,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00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22,906,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6 人,代表股份 22,756,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0718%。
(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规定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40,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8,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867%;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37,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745%;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41%;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37,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745%;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41%;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3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740%;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3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3%。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37,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745%;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41%;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37,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65,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74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0,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7,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981%;反对 407,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780%;弃权 5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0%。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8%;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33%;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41%;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
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94%;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
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59%;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41%;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0%。
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64%;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5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9,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64%;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0%。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5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0,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8,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11%;反对 407,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776%;弃权 5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3%。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5%;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5%;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4,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2,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77%;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2,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81%;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12%;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5%;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
异常波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5%;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9%。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12%;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12%;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1,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129%;反对 40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837%;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4%。
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322,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50,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0098%;反对 408,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841%;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1%。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本决议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和
   上述议案均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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