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2026年09月2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
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股 东 出 席 总 体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67 人 , 代 表 股 份
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8,576,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8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55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
份1,862,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30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3%。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55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总表决
关于《2026 情况
年中期利润 其 中 ,
分配预案》 中 小 股
的议案 东的表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马慧律师、葛子婕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