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宾先生主持,应
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
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483.1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合计 97,993.10 87,483.10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合计 91,510.00 81,000.00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并编
制了《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关于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基于整体规划及统筹安排,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编制了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