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978,359,791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00 元 ( 含 税 ) , 向 全 体 股 东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一致 。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978,359,791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2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9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5.67
元/股调整为25.4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9月30日开始生效。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
咨询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咨询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