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仲裁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4 13:05: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元/股)、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款、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财产保
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及仲裁费。
的东方中科对应补偿股份,合计 42,797,306 股,由申请人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减少 2026 年度净
利润 6.2 亿元左右。其中,对非经常性损益预期影响金额为 6.2 亿元
左右,对公司年度经常性损益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影响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就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里红”)78.33%股权事项中十四名交易对方之间的业绩承诺补
偿争议事项,公司之前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相关仲裁事项已被仲裁委受理,且庭审
阶段已经结束,涉案金额包括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71,328,842 股(对
应发行价 22.76 元/股)、该等股份对应的分红款、违约金、律师费、
公证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及仲裁费。公司已对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公司就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变
更仲裁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关于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业绩承诺补偿
事项仲裁进展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保全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2026〕中国贸仲京
裁字第 1800 号),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一)十四名被申请人分别向申请人转让其持有的东方中科
(002819.SZ)对应补偿股份,由申请人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
注销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补偿股份合计 42,797,306 股,十四名被申
请人应配合申请人完成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返还该等股
份对应的累积现金分红款合计人民币 7,248,210.24 元。
   具体如下:
   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24,210,143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4,051,168.60 元;
   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568,037 股,返还累积现金
分红款人民币 98,238.80 元;
   第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686,809 股,返还累积现金
分红款人民币 118,779.75 元;
   第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258,199 股,返还累积现金
分红款人民币 44,653.97 元;
   第五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2,663,116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460,570.68 元;
   第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08,443 股,返还累积现金
分红款人民币 18,754.52 元;
   第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3,841,902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664,435.08 元;
   第八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2,560,688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442,856.41 元;
   第九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549,523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267,981.25 元;
   第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596,273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267,109.97 元;
   第十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523,111 股,返还累积
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254,867.51 元;
   第十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513,133 股,返还累积
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261,687.82 元;
       第十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1,320,251 股,返还累积
    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228,329.84 元;
       第十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转让补偿股份 397,678 股,返还累积现
    金分红款人民币 68,776.04 元。
       (二)十四名被申请人按照各自补偿股份占全部补偿股份总数之
    比例,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900,000 元、公证费人民币 4,212
    元 、 财 产 保 全 申 请 费 人 民 币 3,000 元 、 财 产 保 全 保 险 费 人 民 币
被申
      补偿股份           占比        律师费         公证费        保全申请费        保全保险费        合计维权费
请人
一      24,210,143    56.57%   509,130.00   2,382.73     1,697.10   150,062.08    663,271.91
二        568,037      1.33%    11,970.00     56.02        39.90      3,528.06     15,593.98
三        686,809      1.60%    14,400.00     67.39        48.00      4,244.29     18,759.68
四        258,199      0.60%     5,400.00     25.27        18.00      1,591.61       7,034.88
五       2,663,116     6.22%    55,980.00    261.99       186.60     16,499.67     72,928.26
六        108,443      0.25%     2,250.00     10.53          7.50      663.17        2,931.20
七       3,841,902     8.98%    80,820.00    378.24       269.40     23,821.06    105,288.70
八       2,560,688     5.98%    53,820.00    251.88       179.40     15,863.02     70,114.30
九       1,549,523     3.62%    32,580.00    152.47       108.60      9,602.70     42,443.77
十       1,596,273     3.73%    33,570.00    157.11       111.90      9,894.49     43,733.50
十一      1,523,111     3.56%    32,040.00    149.95       106.80      9,443.54     41,740.29
十二      1,513,133     3.54%    31,860.00    149.10       106.20      9,390.49     41,505.79
十三      1,320,251     3.08%    27,720.00    129.73        92.40      8,170.25     36,112.38
十四       397,678      0.93%     8,370.00     39.17        27.90      2,466.99     10,904.06
合计     42,797,306   100.00%   900,000.00   4,212.00     3,000.00   265,267.96   1,172,479.96
       (三)驳回申请人提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本案仲裁费用为人民币 9,412,524 元,由申请人承担 40%,
    即人民币 3,765,009.60 元。十四名被申请人按照各自补偿股份占全部
    补偿股份总数的比例承担剩余 60%,共计人民币 5,647,514.40 元。申
    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用,十四名被申请人应将各自对应分担的
    仲裁费人民币 5,647,514.40 元迳付申请人(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被申请人             补偿股份                 占比               应承担仲裁费(元)
        一                 24,210,143           56.57%                    3,194,798.90
  二         568,037      1.33%      75,111.94
  三         686,809      1.60%     90,360.23
  四         258,199      0.60%     33,885.09
  五        2,663,116     6.22%    351,275.40
  六         108,443      0.25%     14,118.79
  七        3,841,902     8.98%    507,146.79
  八        2,560,688     5.98%    337,721.36
  九        1,549,523     3.62%    204,440.02
  十        1,596,273     3.73%    210,652.29
  十一       1,523,111     3.56%    201,051.51
  十二       1,513,133     3.54%    199,922.01
  十三       1,320,251     3.08%    173,943.44
  十四        397,678      0.93%     52,521.88
  合计      42,797,306   100.00%   5,647,514.40
  十四名被申请人应当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全面履行上
述各项金钱给付、股份交割及协助办理注销手续的全部义务。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第一被申请人: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珠海华
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第三被申请人:珠海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第四被申请人: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第五被申请人:杭州明
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六被申请人: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第七被申请人:刘达、第八被申请人:赵国、第九被申请人:张林林、第十被
申请人.王秀贞、第十一被申请人:刘顶全、第十二被申请人:张小亮、第十
三被申请人:孙文兵、第十四被申请人:余良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但
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裁决,且裁决已经生效,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净利润
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减少 2026 年度净利润 6.2 亿元左右。其中,对
非经常性损益预期影响金额为 6.2 亿元左右,对公司年度经常性损
益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依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将以经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十四名被申请人应分别向申请人转让其持有
的东方中科对应补偿股份,合计 42,797,306 股,由申请人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行等合法途径敦促被申请人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相关股份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将随总
股本减少而被动增加/减少,公司将根据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中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