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沈鼓集团”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879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
为“沈鼓集团”,扩位简称为“沈鼓集团”,股票代码为“60109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国泰海通以下合称为“联席
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
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39 元/股。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1,100.0259 万股,约
占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330.007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售股数没有差额,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5,239.0182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合计
根据《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和《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
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4,960.63 倍,超
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
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
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8,708.05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6,530.9682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行数量为 15,239.0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
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
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
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T-3 日),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缴纳
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中金公司已在 2026 年 9 月 14 日(T+4 日)之前将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约占本次
序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获配股数 限售期
投资者类型 初始发行 获配金额(元)
号 名称 (股) (月)
数量的比
例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
有限公司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
公司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 93,300,077 30.00% 409,587,338.03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
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
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65,309,682 股,其中网下比例
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6,537,000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保
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425,063 股,包销金额为
为 0.20%,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14%。
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
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
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0,467.47 万元,明细如下:
述保荐承销费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友
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人员工时、服务期间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
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结合市场价格,经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
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9620570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113
发行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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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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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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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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