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1.11 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本案一审判
决结果,法院已驳回了信唐智创的其他诉讼请求,母公司无需就子公司本次诉讼
所涉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本次案件尚处于执行阶段,后续的执
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因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
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与信唐智创(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唐智创”)存在业务合同纠纷,信唐智创于 2025 年 7 月向法院
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关于子公司与信唐智创诉讼案件的
《民
事判决书》,法院就上述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定超讯设备向信唐智创支付货
款 10,022.89 万元、违约金 1,102.29 万元及律师费 45 万元,同时驳回信唐智创其
他诉讼请求。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主要内容如下:
“1、支付申请执行人信唐智创(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 45 万元;3、承担本案受理费 596,820 元;4、承担本
案执行费 179,101 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次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影响
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本案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已驳回了信唐智创的其他诉讼
请求,母公司无需就子公司本次诉讼所涉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
诉讼主要系下游客户项目结算款项未能按期收回所致,目前公司已持续强化应收
账款催收管理,综合运用协商、法律途径等措施推进相关事项妥善处置,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案件尚处于执行阶段,后续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
将以案件最终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