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2 00:07:1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6-05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
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发证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范丽
琴女士和毕兴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将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现毕兴明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保
荐代表人潘旭光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毕兴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代表人为
范丽琴女士和潘旭光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
司董事会对毕兴明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潘旭光先生简历
  潘旭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经济学
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投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龙腾光电、福贝宠
物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工作,以及梦百合、上海洗霸、宁
波华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再融资工作,具有较为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
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梦百合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