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国泰海通”)作为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股份”、“上市公司”、
“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永大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事项 开展情况
效执行规则制度 制度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
取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相关的合同及会计凭证,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报告期
内,永大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的会议文件,
督导永大股份在财务核算、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方面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
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专项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发现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违反或不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是 不适用
承诺
违反或不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主要包括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客户集中度
较高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应收账款形成坏账的风险等,相关重大风险事项
已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进行详细披露。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永大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本报告引用的永大股份 2026 年半年度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永大股份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等信息
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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