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5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
立董事雷根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雷根强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
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自
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雷根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
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故雷根强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
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就任前,雷根强先生仍
将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相关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根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雷根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
司对雷根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补选张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张榕女士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榕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
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榕女士简历
张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厦门大学法学院退休教授。目前,张榕女士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
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693)
独立董事、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1123)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榕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未曾
在公司履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