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6.61 元/份调整为 66.30 元/份。
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