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6-095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进行表决。
东会规则》《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16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283,392,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546%。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61,716,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94%。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5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
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
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刘天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79,006,187 票,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刘天文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
为 20,659,27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880%。
刘天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成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0,145,491 票,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张成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张成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黄颖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470,339 票,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黄颖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黄颖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会福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494,898 票,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刘会福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
为 24,147,98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76%。
刘会福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507,979 票,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王勇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王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得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半数的候选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周子学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605,919 票,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周子学先生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
为 24,259,01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09%。
周子学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程原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598,234 票,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程原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程原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晴贺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282,655,298 票,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杨晴贺女士获得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票数
为 24,308,38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81%。
杨晴贺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一鹏、张闻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