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0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理人6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0,977,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2%;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18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730,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5人,代表股份75,735,9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75,730,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天
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总表决 646,444 99.95 0.03 0.00
关于修 情况 ,126 91% 91% 18%
订《公
通过
程》的 中小股 75,471, 99.65 0.33 0.01
议案 253,000 11,660 0 0%
东的表 313 05% 41% 54%
决情况
其中提案 1.00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陈策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
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