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4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的股份为301,090,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397%;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1,20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91%。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5名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9,889,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0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公司全体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议案: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20,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5%;反
对657,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12,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6%。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20,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4%;反
对657,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弃权13,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2%。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414,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2%;反
对65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弃权21,9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