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6-057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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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其不得
解除限售的 7,008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30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除刘辉先
生外的 3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9 月 25 日作为首次暂缓授予日,
向刘辉先生授予 8.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暂缓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缓授予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暂缓授予登记工作,确定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7.49 元/股调整为
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
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
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同意为 33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 235,521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 32 人,解除限售股份
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 1 人,解除限售
股份 25,05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 1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700 股;7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个人
考核结果为“合格”或“需改进”,公司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 7,239 股。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
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4〕521 号)。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7.14 元/
股调整为 6.64 元/股;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条件成就,公司同意为 3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26,584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 31 人,解除限售股份
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数 1 人,解除限售
股份 25,05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1 名原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已
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18,620 股;8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或“需改进”,
公司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8,196 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
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考核不达标不
得解除限售的 26,816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2 名原激励对
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9,360 股。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
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得解除限售的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
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6.64 元/股调整为 5.99 元/股;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公司同意为 30 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96,672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7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
度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公司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 7,008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
“良好”、“合格”或“需改进”时,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可解除
限售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后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 7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公司将
回购注销其不得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7,008 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464,758 股后为 150,015,43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3.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28,100 股后为 149,512,399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125,500 股后为 149,078,823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 5.99
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并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8 股,回购总额为 41,977.92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
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3,793,427 15.74 -7,008 23,786,419 15.73
高管锁定股 23,489,747 15.54 23,489,747 15.54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3,680 0.20 -7,008 296,672 0.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7,410,896 84.26 127,410,896 84.27
三、总股本 151,204,323 100.00 -7,008 151,197,315 100.00
注:1、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
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合计 7,00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46%,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
份的 0.848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7,008 股,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8 股。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