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
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聂蓉女士、孙晓杰
先生、谭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聂蓉女士、孙晓杰
先生、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甦先生、庞俊巍先
生、丛培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 36 个月内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
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
司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吴甦、庞俊巍、丛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