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6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 川 华 信 2025 年 度 经 审计 的 收 入 总 额 14,506.86 万 元 , 审 计 业 务 收 入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
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1:黄敏
黄敏,注册会计师时间为 1998 年 5 月 8 日,自 1998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7 年 12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何晓钰
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为 2019 年 6 月,自 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8 年 6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
李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2010 年 5 月至今在四川华
信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敏、何晓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近三年无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由四川华信与公司协商确定,较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专门会议,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从业经历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拥
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收费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
计机构期间,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能够客观、独立的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控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公司建
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6 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该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